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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流程需要走几年
释义
    一、破产清算流程需要走几年
    破产清算流程需要的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破产清算的程序是如何的
    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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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