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给发工资条合理吗 |
释义 | 一、单位不给发工资条合理吗 单位不给发工资条不合理。公司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记载劳动者的姓名、其各项工资收入的数额等内容。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向公司索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拖欠工资条怎么写 拖欠工资条的写法如下: 1.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2.欠款的数额,用途; 3.是否给付利息; 4.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5.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6.书写欠条的时间。 三、不发工资条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不发工资条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是:劳动者可以书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按对方人数准备好申请书副本,并且依法收集好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资料,之后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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