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终身跟正常人区别 |
释义 | 一、剥夺政治权终身跟正常人区别 1.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失去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3.失去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失去了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归谁监管 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是归公安机关执行和监管,也可由人民检察院监管。法律网提醒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期勉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 ![]() 三、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有以下适用:首先,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次,还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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