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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了追诉期的案件警方会怎么处理
释义
    一、过了追诉期的案件警方会怎么处理
    过了追诉期的案件警方处理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是从立案那天算吗
    追诉期不是从立案那天算。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的时效并不从受案或者立案之日起计算,而是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进行计算。追诉期是指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三、过了追诉期还能立案吗
    法律网提醒,过了追诉期一般不能立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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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