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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区别
释义
    一、加班和值班有什么区别
    加班和值班区别如下: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 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两者的区别主要看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员工不配合加班劳动法怎么处理
    员工不配合加班劳动法不会进行处理。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加班费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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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