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登记包含的事项 |
释义 | 一、公司变更登记包含的事项 公司变更登记包含的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法律网提醒,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属于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变更是设立的一个环节和延续,因此,公司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可以依法撤销。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公司登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作出撤销公司登记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 2.利害关係人的请求或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自已发现错误后,认为应当撤销的登记行为; 综上,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行政机关发现变更登记错误,可以依职权撤销。 ![]() 三、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根据变更的内容有所不同,例如,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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