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判刑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盗窃罪判刑程序有哪些 盗窃罪判刑程序有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对盗窃案进行立案侦查; 2.立案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有需要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检察院审查决定、提起公诉; 4.最终由法院开庭进行审判,对于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盗窃案予以判决。 二、盗窃罚金不交有没有事 盗窃罚金不交有事。法律网提醒您,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三、盗窃罪立案可以和解吗 盗窃罪立案如果盗窃数额不超过三万元就可以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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