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是可以辞职的吗 |
释义 | 一、孕妇是可以辞职的吗 孕妇是可以辞职的。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除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员工辞职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法律网提醒您,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如果怀孕中离职,生育保险将处于断缴状态,生完孩子是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 在产假期间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辞职,可以继续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法律规定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补偿费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扣除。生育津贴应由员工所在公司单位,为其缴纳期间不可间断。 三、怀孕被辞退的仲裁时效 怀孕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