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本人可以去外地吗 |
释义 | 一、醉驾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本人可以去外地吗 醉驾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本人一般不可以去外地。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肯定是必须要去的,一般情况下,案件在移交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处于羁押的状态中了,交警移交的时候,会连同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的卷宗等这些全部移交给检察院。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醉驾的刑事处罚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指驾驶人醉酒驾驶,情况显著轻微,无人员伤亡的或受害人伤情较轻的,则仅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以下情况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醉驾案底影响征信吗 醉驾案底不影响征信。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有酒驾记录对个人的信用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个人信用,是指从社会信誉、经济状况、商品交易的履约情况等方面反映出来买卖遵约守信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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