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谁确定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谁确定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就可以依法向上述机构或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确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一个人能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吗 一个人不能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 三、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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