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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释义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迁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户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户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户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网提醒:办理迁户证件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二、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移的条件包括: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三、大学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多久
    大学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依据过期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在取得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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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