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可以领取哪些补助 |
释义 | 一、工伤可以领取哪些补助 工伤可以领取以下补助: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述各项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和是否造成死亡等因素,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 没有参保的单位的人员,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这些项目向个人支付待遇。 二、申请工伤补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受工伤了,先向社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三、对工伤补助不服的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申诉期限是一年,职工得知自身权益被侵害后,在规定时效内可以去申请仲裁。因为确定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支付劳动报酬争议、辞退变更劳动合同争议等,都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果逾期没有申请仲裁的,职工维权的手段只剩下起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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