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子女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子女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如下写: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 2.写明变更抚养权的原因; 3.写明变更后抚养权归谁,探视的规定; 4.不直接抚养一方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5.其他有关抚养过程中的协议。 ![]() 三、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对教育费而言,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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