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审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工程审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工程审计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工程管理前期资料文件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 (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 (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文件等; (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 2.工程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 (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 (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 (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3.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2)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结算资料 (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2)工程竣工资料。 二、工程审计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审计的范围为: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等。 三、工程审计的主体 1.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令和财务制度、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审核检查,判断其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以及发现错误、纠正弊端、防止舞弊、改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目标顺利实现。 2.工程审计是依据国家《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对工程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有无隐匿资金、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有无以投资包干结余的名义私分基建投资的违纪行为等。审计是以基建项目为标的,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要从业人员。 3.工程审计独立于项目组织之外,审计人员与项目组织无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经济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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