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补办,可以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单位不补办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能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法单方面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也能与单位解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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