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二、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起诉处理 交通事故可以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交通事故处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是可以委托他人来处理的。但是当事人必须把事故案情的整个过程给委托人说清楚,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律网提醒您,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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