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户口需要迁走吗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户口需要迁走吗 夫妻离婚户口不一定需要迁走,因为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离婚之后,可以继续留在男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因结婚导致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户籍迁移,或保留原籍。若申请户籍迁移的,应当先办理准迁证,再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在迁入地办理户籍登记。 二、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独立一个户口吗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独立一个户口的,但需要满足当地的落户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公民因结婚、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离婚后单身居住的,可以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 三、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户口处理的方式:当事人可选择不进行迁移,也可选择迁回原籍。且迁回原籍的,需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最后,到原户籍地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