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应该怎样确定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应该怎样确定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应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 (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2.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一致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等。 二、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施工许可证; 2.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等。 三、工程施工前需办理的手续 1.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2.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搞项目的勘察(签订勘察合同); 4.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搞项目的初步设计(签订设计合同); 5.初设批复,然后搞正式设计; 6.施工图审查手续(签订审查合同); 7.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8.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9.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10.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11.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12.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13.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14.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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