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民政局调档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民政局调档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是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当事人丢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对应的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即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应当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写离婚协议书方法为: 1.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 2.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3.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 4.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和签订时间。 ![]() 三、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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