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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立案就是刑事案件吗
释义
    一、公安机关立案就是刑事案件吗
    公安机关立案就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立案前可以采取什么调查措施
    立案前可以采取以下调查措施:
    1.侦查机关在接到报案、检举、控告、自首或其他案件的线索后,应当进行犯罪消息的登记并展开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报告;
    2.在初步侦查过程中,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登记后提交检察院并移交获得的全部证据材料,经检察院批准后,转入正式侦查;
    3.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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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