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还要再拍片子吗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还要再拍片子吗 工伤鉴定还要再拍片子,除了拍片还有其他检测方式,受工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一般是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即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赔偿的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可报销的比例来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赔付;伤残津贴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赔付;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照常赔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鉴定成功有什么待遇 工伤鉴定成功的待遇如下: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3.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治病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4.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法律网提醒,《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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