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下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另一方; 2.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4.以及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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