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时怎样处理和进行索赔 |
释义 | 一、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时怎样处理和进行索赔 当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和索赔: 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 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医疗事故索赔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赔偿年限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收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构成要素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是: 1.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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