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材料包括: 1.家属身份证; 2.户口簿; 3.如果死者已经结婚,那么需要提供结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二、死亡证明由谁来签字 死亡证明需要近亲属签名。 法律网提醒您,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火化证是否属于死亡证明 火化证不属于死亡证明。 死亡公民的火化证可以作为其死亡的证明之一,但最有效的死亡证明是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由谁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引用法条: [1]《殡葬管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