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可以吗 |
释义 | 一、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可以吗 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不可以。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但如果是农村的祖屋、历史原因无房产证的合法房屋,订立遗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具体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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