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交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哪里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的流程: 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法律网提醒您,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