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还没办房产可以赠与吗 |
释义 | 一、安置房还没办房产可以赠与吗(《合同法》、《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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