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什么材料有效 |
释义 | 一、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什么材料有效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的材料有效: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二、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有一定的补偿。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三、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决定书是谁作出的 法律网提醒您,补偿决定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三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