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自诉状要怎么写 |
释义 | 一、侵占罪自诉状要怎么写 侵占罪自诉状的写法如下: 侵占罪刑刑事自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其中,首部,主要写明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如果自诉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正文,是刑事自诉状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诉讼请求;具体写明被告人侵犯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性质以及在法律上所构成的罪名,向法院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具体请求。 2.事实与理由着重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手段、情节、后果等,并援引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加以论证,说明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合法性。 3.证据部分逐个写清证据、证人名单及其住所,以便法院查证核实。尾部,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全称、自诉人的姓名、自诉时间、附项。 二、侵占罪既遂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侵占罪既遂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2.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3.行为人经要求归还仍拒不退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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