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的过错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一、女方的过错离婚协议书 女方的过错离婚协议书如下写: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房子问题;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三、离婚协议书多久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就会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无法更改,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所以在办理登记之前,记得仔细审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防止出现纰漏,导致权益受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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