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遗产继承权公证书怎样办理的 遗产继承权公证书如下办理: 1.申请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 三、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流程 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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