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还款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 |
释义 | 一、借贷还款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 借贷还款先还利息。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二、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在该利率范围内的,是合法的利息;超出该范围的,则该部分利息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三、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法律网提醒您: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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