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寻衅滋事有没有缓刑 寻衅滋事有缓刑。 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法律网提醒,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出于流氓动机,或是寻欢作乐,或是耍威风、逞强好胜。故意伤害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但其目的性较强,就是以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2.犯罪起因不同。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区分“无事生非”与“事出有因”应当以一般正常人而不是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判断标准。因此,并非“事出有因”殴打他人致伤就应定故意伤害罪,而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一般不是损害特定的个体,而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随意选择侵害对象;而故意伤害往往是刻意选择侵害对象。 4.行为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区别于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随意殴打他人。随意,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随心所欲,但具体到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上就应该有一些可操作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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