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多久判决 |
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多久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一般在三个月内或者六个月内判决离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裁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申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裁判。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起诉离婚管辖地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管辖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被告有以下情况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对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3)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离婚诉讼要调解是必须的吗 离婚诉讼要调解是必须的。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3]《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4]《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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