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到哪里去领 |
释义 | 一、离婚证到哪里去领 离婚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 1.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离婚; 2.提交离婚申请后一个月内,当事人没有撤回的,在期限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证的条件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三、离婚证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证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或者一方受胁迫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有愿意进行复合的,不能撤销离婚证,只能走复婚程序。由双方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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