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只能去规定的地方办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的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我国目前还未确立异地离婚制度,因而在其他地方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只能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协议离婚后还能上诉重新分配财产吗 可以。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后,如有下列情形,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反悔财产分割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离婚后,法院对方隐瞒、转移、出售、破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其财产。 3.发现财产遗漏。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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