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来办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来办理怎么办 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来办理的办法如下: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返还。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劳动合同解除不一定有补偿,具体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等。 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7.若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金额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 ![]() 三、解除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是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转正之后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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