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
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女方不到法庭处理办法是按撤诉处理。法律具体规定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如下证件: 1.当事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当事人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与庭审; 3.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相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起诉离婚开庭需要的其他手续。 三、被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被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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