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欠债不还能立案吗 |
释义 | 一、恶意欠债不还能立案吗 恶意欠债不还不能立案。 欠款不还是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去法院调解或起诉。无论金额多少,法院都会受理。不过,需要有债务人借款的确凿证据才能行。比如借款人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恶意拖欠债务要坐牢吗 恶意拖欠债务可能会判刑。 恶意拖欠债务的,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恶意不履行判决书义务的,就可能涉嫌犯罪,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被判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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