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担保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合同担保有哪些种类 合同担保有下列种类: 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对以债务人为中心形成的所有权都具有担保作用的担保。特别担保:是针对单个债务特别设立的担保(通常所说的担保)。 2.人保、物保、金钱保。 3.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我国法定担保只规定了留置担保。 4.原担保与反担保。 二、合同担保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合同担保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并无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合同担保成立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合同担保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种: 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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