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条过了诉讼期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间借条过了诉讼期怎么处理 民间借条过了诉讼期如下处理: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让其同意偿还欠款,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标准的借条是怎么样写 标准的借条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法律网提醒您,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借条法院怎么起诉对方 1.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借条等证据材料; 2.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进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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