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
释义 | 一、适用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适用死刑的罪名有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二、死刑还可以减刑吗 死刑不一定还可以减刑,在被判死刑后,若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缓刑,若是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三、死刑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1.死刑的范围要比死刑立即执行要大。法律网提醒您,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的一种分类。死刑包括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 2.上报程序要求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当中的缓期执行则是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核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