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撤销情形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可撤销情形 离婚协议书可撤销情形是协议因欺诈、胁迫而订立。法律网提醒,具体来讲,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在分割财产之前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对方在订立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实施了欺诈、胁迫等行为,法院会撤销。 二、离婚协议有哪些必备内容 离婚协议有如下必备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如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执行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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