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判处缓刑的算不算累犯
释义
    一、判处缓刑的算不算累犯
    判处缓刑的不算累犯。
    累犯是指在服刑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再次判处刑事处罚的罪犯。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既然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那就不能把缓刑理解为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后,一般原判刑罚不会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二、判刑怎么缓刑的?
    判刑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