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状递交到法院的什么部门 |
释义 | 一、申诉状递交到法院的什么部门 申诉状递交到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申诉的条件 提起申诉的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三、申诉宣判多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申诉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是三个月内出结果。申诉指的是诉讼人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重新审理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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