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案件办理期限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法案件办理期限 行政处罚法案件办理期限是九十日内,自行政机关立案之日算起。但是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案件立案标准 行政案件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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