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有哪些解决途径 |
释义 | 一、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有哪些解决途径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法律网提醒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算工资 发生劳动争议算工资的方式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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