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签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离婚协议是关于夫妻间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的协议。但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生效。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相关材料,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和按指纹; 3.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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