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申诉有用吗会受理吗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申诉有用吗会受理吗 刑事案件申诉有用,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会受理。首先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其次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最后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法律网提醒您,申诉本身是有期限的,应当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刑事申诉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诉吗 申诉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异议,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审查请求。一般被驳回之后,诉讼人应该停止诉讼。但是,如果找到了一些可以证明之前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的新的证据,可以继续或者再次提起申诉。 ![]() 三、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均可以提出申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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