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的证据材料如下: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证据;起诉状;结婚证等。 二、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必须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决,并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收集证据:双方基本条件,即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孩子生活环境方面;孩子的意见等。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 法律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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